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0日政协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张同生主席代表政协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