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连云港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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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督办提案
1、《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监管防范于未“燃”的提案》(提案人:姜玲)
2、《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提案》(提案人:王继连)
3、《关于加强居民小区人防地下室维护整治和监督检查的提案》(提案人:高桂芹)
4、《关于优化交通出行的提案》(提案人:刘骐)
5、《关于切实加强电瓶车充电桩建设管理的提案》(提案人:庄海宁)
——委员建议
姜玲委员针对行业监管人员专业知识和经验相对欠缺、供气面广量大且监管难度较大、空巢老人增多且安全风险意识不强等问题,提出:开展督查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宣传和培训、强制性安装泄漏报警装置或紧急切断系统、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等建议,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王继连委员就区域内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提出编制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并开工建设、设置新能源车位智能地锁并加大占位查处力度、 开发统一的充电APP、政府带头使用新能源车并安装充电桩(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议,助推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高桂芹委员就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战平功能不能有效发挥等问题,建议:加强对老旧小区人防地下室检查评估修缮整治,加强智慧化人防地下室建设,有效整治防空地下室,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提高城市生活品质。
刘骐委员着眼我市内外交通环境急需改善的现状,从加快构建片区快速路体系,推动高速公路东部城区、赣榆城区至海州主城区差异化收费,重构货运通道、新建大港路高架,争取青盐铁路连云港段客、货分线,积极探索连云区中山路接入疏港高速后云台山隧道的可能性,优化交安设施设置等方面提出建议,提升通行能力。
庄海宁委员鉴于电瓶车充电桩已经成为市民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存在,提出加大公共场所、旅游景区及私人充电桩安装力度,加强充电桩公司监管,提高充电桩运行质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等建议,推进电瓶车充电桩建设。
——办理回复(市发改委、住建局主办,市财政局、交通局、公安局、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机关管理局、供电公司协办)
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市出台《连云港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本次规划的重点是公共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充电方式为快慢结合,预计到2025年,我市将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为了做好2022年城镇燃气整治工作,我市制定印发了《连云港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清单》,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连云港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序时进度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二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在考虑场地电力容量的情况下,计划在市行政中心、市振兴办公区、市政务服务中心原有39个汽车充电设施的基础上增设19个。对于新建小区,电瓶车充电桩的安装将协调推动与小区居配工程同步设计、变压器容量和管道100%预留的工作;同时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在改造时做好充电车位场地预留,对业主自用车位具备安装条件的,在改造时预留管线。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管理。按照省、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等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做好日常检查、中期评估、行政许可等燃气日常监管工作;继续推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产品质量、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落实落细年度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占用充电车位行为查处力度,每年将对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督促新能源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
四是加强安全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在已开展的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七个一”专项行动成效的基础上,确保新增用户全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保护装置,2022年底前各县已建成小区安装不低于30%,各区安装不低于40%。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设备技术规范》的宣传力度,同时督促物业企业进一步做好电动车充电桩的使用秩序管理和设施设备的简单维护、及时报修等相关工作,切实保障电动车充电桩的正常使用。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执笔人:滕翠红、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