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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小区配建的幼儿园、学校建设使用的建议

信息来源: 魏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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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入学报名季,市区部分适龄孩子本应就近入学,却因原来规划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小学未能如期建设、使用,无学可上。比如苍梧新华苑小区内的幼儿园、凌州广场附近的小学,这些住宅小区已交付使用多年,但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的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小学却至今未能交付使用。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特别是在东部城区,由于新建小区多、入住人口也多,城市适龄儿童上幼儿园、上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配建的幼儿园、学校未能移交使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开发商资金原因,规划中的配套教育设施迟迟不建,二是由于开发商钻空子,使在建设中的配套教育设施一直未能完工,三是配套教育设施建成后,因为产权和经费矛盾,迟迟不移交。

为破解配建的幼儿园、学校未能移交使用的问题、着力构建完善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高质量的学前和基础教育。建议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新住宅小区教育设施清查行动,进一步明确近年来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的产权归属。

2、建立完善我市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无偿移交制度。由房管、土地、规划及国资等部门组成工作协调组,督促开发商严格履行移交义务,从法规上制止配建教育设施不同步称交的现象。

3、加强全流程监督。在土地拍卖合同中,明确配套幼儿网、小学等教育建设的面积和权利归属教育部门;在涉及新建小区教育设施的项目施工过程中,邀请教育部门参与进址、设计、验收、称交等环节的介入和把关,确保开发商配套建设教育设施能够顺利移交到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