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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典型案例(7):解决高公岛国家一级渔港海水污染源问题

信息来源: 连云区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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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背景:高公岛街道位于黄海之滨,南与江苏田湾核电站接壤,北与连云街道为邻,西倚后云台山,是三面环山一面向海的半岛地域。下辖2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常住人口2878人、流动人口2500余人。拥有10公里长海岸线、20余万亩养殖海域,盛产梭子蟹、鱼、虾及贝类,现有紫菜养殖面积8万亩。丰富的海洋资源是高公岛渔民祖祖辈辈“靠海吃海”的主要生活来源。坐落在羊山岛东南侧的高公岛国家一级渔港,码头主体总长490米,港区面积30万平方米,2015年建成投入使用,总投资7200万元。港区和羊山岛附近海域最高峰时停泊山东、盐城、赣榆、灌云、灌南等外藉渔船及本土渔船2000余艘,除每年5-9月份休渔期船停港、人上岸之外,平时,渔船每天产生生产生活垃圾50-100吨,是港区及附近海域主要污染源,随着潮汐变化向附近海域扩散,不同程度地影响周边海水养殖与海洋生态,对此,养殖户反映强烈,有上访迹象。2020年9月初,高公岛街道“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把“解决高公岛国家一级渔港海水污染源问题”列为“有事好商量”民生专题协商议事月议题。


1、协商议事会成员到渔船上调研走访,同时宣传环保政策.jpg


商前调研:为深入了解高公岛国家一级渔港及附近海水污染情况,高公岛街道“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将其成员分成4个调研小组,分别负责对2个村、1个社区和渔港调研走访,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及高频电话等现代通讯工具,征求出海生产渔民的意见建议。调研后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是广大渔民对国家环保政策不熟悉,环保意识不强,相关部门对渔民环保知识普及宣传不够。其次是相关部门服务与监管不到位。存在垃圾上岸后放哪里、谁清运以及发生垃圾倒进海里如何处置等问题。第三是非法养殖、捕捞的渔船较多。这些渔船进港后随意把生产生活垃圾向港区倾倒,无法查找取证责任人,难以从源头上管控。

协商对象:黄窝村、柳河村、高公岛社区负责人,委派蹲点联系街道的区政协委员,党员代表、渔民代表,街道环保所、渔业办公室、码头管理站负责人,共14人。


2、在渔船上召开“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会.JPG


组织协商:2020年9月14日,在高公岛国家一级渔港停泊的“苏连渔04188号”渔船上,召开“解决高公岛国家一级渔港海水污染源问题”的“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会。与会人员针对如何解决高公岛国家一级渔港及附近海水污染问题进行零距离协商,经会议协商形成《意见建议清单》:一是严格落实渔船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船长是渔船第一负责人,应对本船生产生活垃圾负责。二是加强环保知识普及宣传。对渔民进行分期分批举办环保知识培训班,不断增强渔民环保意识。三是做好垃圾回收上岸。街道渔业管理部门和环卫部门落实专人,定点定时到港区、码头回收清运垃圾,做到当日垃圾及时清。四是加强渔船常态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非法养殖、捕捞行为打击力度,取缔非法渔船。五是健全违规渔船处罚制度。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渔船将垃圾倾倒入海的处罚力度,增加违规成本。六是落实联管联治责任。建立健全区职能部门、街道、村(社区)、码头管理站联合管治责任制。各村(社区)成立渔船管理办公室,落实专职人员对合法渔船登记、编号,实行统一监管。


成果转化:街道“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会结束后,及时将协商成果《意见建议清单》报街道党工委。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后,将《意见建议落实清单》批转至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