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市政协常委、市文广旅局副局长 周 霞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乡村文化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市乡村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但对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定位仍有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重建设、轻管理,建得起、养不起;对非遗等传统文化项目的经济价值挖掘利用不足,不能成为乡村支柱产业、富民产业;乡村文化人才队伍老龄化严重、岗位流动性大、专业性差、工作积极性不高等。为此,就实现文化振兴,助推乡风更文明、生活更美好,建议如下:
1、加快制度建设,强化统筹规划,力求把乡村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一是抓紧出台《连云港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做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留住乡愁,推动文化事业与社会经济同步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尽快制定一系列政策,加强对镇街文化站和村基层文化中心专业人员招聘和引进的力度,优化调动晋升,真正做到文化建设有专门的人管、由专业的人干;三是高质量、高效益配套建设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全面推行反映公共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和村民参与评议的第三方考核评价制度,并确保农村公共文化场所、设施建得起、用得好、功能强、社会效益好。
2、坚持财政兜底,多方筹集资金,切实解决乡村文化建设资金缺口。一是严格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二是采取购买服务、项目补贴、赞助活动、捐赠产品等政策措施,拓宽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来源渠道;三是加强对国家下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统计公告,确保资金使用到位。
3、聚集资源载体,满足多方需求,确保乡村文化传承带动产业振兴。一是立足西游文化、徐福文化、淮盐文化、孝文化等传统文化资源优势,推进相关题材影视节目和文学艺术创作,继而带动康养、游学等产业;二是积极传承民间表演艺术和民俗活动,充分考虑老古董、老物件、老手艺的文化元素,把农家土菜、绝活工艺、曲艺杂技等非遗保护工作与乡村文化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三是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农民艺术节、元宵节民俗文化踩街、“戏曲传承进乡村”等活动,探索非遗等地方传统文化项目与乡村旅游的有机融合,以鲜明的文化特征,特殊的文化体验,转化成农家游独有优势。
4、培育能人、达人,配强队伍,为乡村文化发展形成支撑合力。一是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直播带货培训,鼓励对原有的技艺等进行创新性研发,不断提升非遗传承人作为乡土人才的引领作用。二是搭建乡贤文化平台,建立乡贤联系机制,畅通乡贤与乡村信息的互联互通机制,激发乡贤参与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三是充分发挥优秀基层文化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示范作用,培育文明和谐乡风,丰富基层社会精神文化生活。四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吸引各类人才以及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农村从事公共文化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