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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市农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市政协常委、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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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化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和有益尝试,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因历史遗留、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与人民群众对“优质均衡”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经费投入不均衡。相当一些农村学校教学条件和生活设施落后,部分农村学校现有的教育经费基本上用于代课教师工资、学校水电、学校安防等维持日常运转的开支,教师培养培训经费严重缺乏。师资力量不均衡。农村小学教师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代课教师多,学科比例失调,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等学科缺乏专任教师,名校长、名教师骨干教师数量少,培训机会少。生源不均衡。部分农村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想方设法把孩子送到县城学校读书,留守儿童教育难度大,且仍有辍学现象。一些学生和家长仍有“读书无用论”想法。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建议如下:

一、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落实均衡发展责任

一是立足长远,因地制宜规划。根据“十四五”等发展规划,依据城乡发展、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作出全市域教育事业整体规划,留出各类学校用地,把学校建设列入乡镇总体规划,并明确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建、监、管、用等各方的责任主体,加强对开发商按标准建设配套学校的管理。二是实现办学主体的公平。调整、优化教育布局,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办学责任,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平衡,从源头上消灭差异。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在办学条件、经费、教师数量及结构等方面配置基本均衡,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督导。三是加大对各类办学主体在留守儿童问题、校服问题、安防问题、校车问题、餐费问题、民办学校退学问题等的监管力度。对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四是强化目标考核,在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高质发展考核体系的基础上,将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地方政府部门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完善问责制度,建立对履行教育均衡发展不力党政领导干部的约谈问责机制。

二、强化经费保障,聚力化解均衡发展瓶颈

一是依法全面实现教育预算的单列,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在预算中适当强化义务教育财政的相对独立性,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投入上的责任、经费负担和具体的财政措施。二是全面落实地方政府按比例分项目分担经费的责任,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足额到位。防止“挤出效应”,不能因为中央、省里加大了投入,就将原本应有的投入挪作他用,在经费投入上搞“上进下退”。三是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近阶段教育经费投入应以缩小差距为主,重点投向农村学校和城区内相对薄弱学校。根据农村学校学生少班级多的实际情况确保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省定标准,对农村薄弱学校实行专项补助。切实落实以县区为主的办学体制,将县区内所有教育经费集中在县区级财政预算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共同商讨,统筹安排教育专项经费。

三、健全激励机制,着力解决均衡发展动力

一是切实解决农村教师吃、住、行、家庭困难等后顾之忧,让扎根农村教育的教师有条件过上体面的生活。二是制定对优秀农村教师进行正常激励与表彰的一些特殊政策,在农村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三是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建议参照大学生村官方式,在招聘时优先考虑农村代课的经历,让代课教师看到希望从而安心教学。四是在职称评审、定编定岗、课后延迟服务等方面出台倾斜政策,破解唯论文、唯学历困局解决职称难题,保证其在农村服务期间聘任不受岗位限制。五是对农村教师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对包括代课老师在内的所有老师进行全员培训,切实提高其业务、师德、教干、管理水平。六是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功能,完善绩效考核的方式方法,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

四、优化师资配置,精准破解均衡难题

一是尽快解决编制问题。在全省统一的编制政策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市政府应尽快出台暂行的过渡办法,指导农村学校合理设置班数、班额,按以生核编和以班核编相结合的办法核算教师职数,解决目前看起来超标,实际上严重缺编的问题。二是加快制定校长教师流动制度。坚持以“县有校用”为导向,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重点推进骨干教师和优秀管理干部的交流。三是全面推行城市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农村教师到城市学习进修制度,尽快实现省关于区域内年15%比例的教师交流机制。四是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作用,继续充分利用云海在线等信息化平台,真正实现“名师”进农村、进家庭,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